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为了保证采购供应品质量,提高采购效率,现按照本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人: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控制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四)服务期限:1+1+1年(每服务一年,经采购方考核满意可逐年续约,共计3年)
(五)项目内容:采购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2026年至2028年使用的实验室试剂、耗材,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互参股、同一控股公司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2时00分前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前
(三)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1号楼510室
(四)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
(五)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
(六)报名方式:将报名信息和资料发送至邮箱mldf19880924@163.com,报名后投标格式文件会发送至来信邮箱中,请及时查看。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951-8614055。
(七)投标文件需提供存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和纸质版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并完全密封。U盘在采购结束后退还投标人,投标文件恕不退回。
四、招标要求
(一)采购方法:综合评分法,百分制。
(二)评分细则


五、响应文件内容
(一)报价
提供报价表(报价表空表见附件),包括化学试剂、实验耗材的价格、运输费用的价格(试验场所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长城路和新源大道交叉口、永宁望远春晖创业园),报价按附件报价表内每项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商务标响应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违法记录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化学试剂、实验耗材范围(化工产品、仪器仪表、玻璃仪器)。
(三)服务方案与质量保证
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与质量保证承诺,对于供应过程中出现的无库存产品、急用产品等,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对策,可以从容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人员情况
专业人员具有执业证书(提供培训证书或上岗证或职称证等)数量。
(五)类似业绩
提供近3年内供化学试剂、实验耗材采购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供货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服务响应情况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通知后,至少需在24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及时供货。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送达,特殊情况应沟通解决。
(七)请将以上要求详细体现在投标文件内。
六、采购人、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
联 系 人:谭勋哲、马立东方
联系电话:0951-8614055
电子邮箱:mldf19880924@163.com。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