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6-251、三亚市安全生产稽查支队原支队长张世宏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言行问题。2018年7月8日,张世宏停放私人汽车占用电动车位和盲道,在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其车辆违章停放进行处置时拒不配合,并在争执过程中向城管工作人员说出“我说我是上级”“你凭什么警告我”“你能警告上级吗”等言论。张世宏的不当言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报三亚市委同意,三亚市纪委市监委给予张世宏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2、吴起县吴起街道郭畔村民贺彦龙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2018年4月21日,贺彦龙借郭畔扶贫互助资金1万元,2019年4月21日到期未按时还款,造成扶贫互助资金借款逾期,违反生活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西融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四级高级警长龙革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龙革因不正当性关系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后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7年至2016年6月,违反生活纪律,先后与两名异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且导致一名女性怀孕生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使用假身份证、假结婚证与婚外女性生育两个小孩。龙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漠视党纪国法,背离党员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思想腐化,道德败坏,行为堕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不知悔改,一错再错,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情节十分严重。2021年12月31日,龙革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融安县大将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余力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余力与婚外女性李某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5日,余力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大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陶淑菊对家属失管失教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1年8月,北京中奥盛达公司董事长杨某某找到陶淑菊的丈夫王文奇,希望承揽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王文奇答应后转告陶淑菊,陶淑菊直接向医院领导打招呼。之后,杨某某、王文奇约定,以后再有这种项目,两人以6:4的比例分配利润。于是2012年10月、2013年7月,在陶淑菊、王文奇的帮助下,杨某某相继承揽市卫生局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市教育局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等。王文奇收受杨某某共计453万余元。2012年,鑫志亿兴公司老板韩氏兄弟二人找到王文奇,希望能帮助承揽医疗器械项目,并约定利润五五分,陶淑菊以直接打招呼的方式先后为鑫志亿兴公司成功拿到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采购CT、核磁、彩超、胃镜、腹腔镜等共计近9000万元的大单,并先后“笑纳”鑫志亿兴公司287万余美元和351万余元人民币的好处费。经查,陶淑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允许、纵容其丈夫在陶淑菊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非法占有其工作单位的财物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17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