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方针声明
为贯彻本院质量方针和实现质量目标,最高管理者代表管理层发布如下质量方针声明:
1.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手册规定的“行为规范”,公正、诚实的开展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活动。
2.为客户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1)工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标准和其他技术资料等,确保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方法的合法性;
(2)方法科学: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标准和工作程序,不得违规操作,确保工作方法和数据结论的科学性;
(3)行为公正: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确保检定、校准、检验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4)结果准确:证书、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错误,其他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确保检定、校准、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工作高效:检验检测完成时限一般为6个自然日(标准有规定的除外);强制检定完成时限一般为12个自然日,其他检定和校准一般为8个自然日,特殊情况以双方协议为准;
(6)收费合理:按照收费标准或协议收费;
(7)客户满意:提供优质服务,尽最大能力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认真对待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调查、分析并作出答复;
(8)服务诚信:秉承诚信的工作作风,信守对客户以及相关部门的承诺,提供诚实真实的服务;
以上声明应在本院官方网站或者以其它公开方式发布,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